品牌详情

品牌简介

隶属于天津市芦台春酒业有限公司,成立于1662年。芦台春传承康熙元年德和酒坊旧制,仍采用手工酿造技法,承袭古法,完善创新,严格遵循传统工艺,传承古法酿造。其酒绵柔醇和,回味悠长,深受消费者的喜爱。

品牌故事

芦台早年曾出土西汉竟宁元年(公元前三十三年)的铭文砖。有学者考证:早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汉时期,芦台就是辖十亭百里的乡邑,至唐代又先后在此设军制、兴漕运、置盐场,从而使芦台成为商旅兴盛之地。历史上芦台曾名“将台”,亦称“海口镇”。河海相连,漕运通达,曾为海盐首邑,兵家重镇。

芦台春前身为始创于清康熙元年(公元1662年)的“德和酒坊”。据史料记载,张德和先生在芦台古镇北街始创酒坊,前店后厂,即门脸为酒店铺面,后面是酿酒烧锅。所酿“德和老酒”以其醇厚清冽的品味颇受饮者喜爱,无论是南来北往的运河过客,还是久居故里的百姓人家,对德和酒坊多有光顾,以致其百年兴盛,名声远播,一时成为京畿地域达官显贵、文人雅士庆典酬宾的首选佳酿。

此后,周恒刚先生又多次到厂,组织开展了“芦台试点”。并在1978年至1983年这五年中,进行了多项白酒科研工作,包括首次对酱香型白酒香味成分进行研究,揭开了酱香白酒风味物质的神秘面纱。这项科学研究为继续深入的科学研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,为中国白酒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。同时为芦台春酒厂培养了大批技术中坚骨干,大大改进了酒厂的酿酒工艺,更使芦台春白酒的品质有了飞跃提升。

大事记

2015年1月

荣获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赛大奖。

2014年1月

酱香型芦台春老酒荣获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。

2013年1月

芦台春传统酿造技艺是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2012年1月

获得国家实验室认证(CNAS)。

多曲酱香型的酿造方法被授予国家发明专利。

被评为天津市著名商标。

酱香型芦台春系列白酒被认定为绿色食品。

2011年1月

被评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。

1997年1月

被授予天津市农业名牌产品并连续多年被评为天津市名牌产品。

1994年1月

荣获中国食品包装大赛一等奖。

1993年1月

获香港国际饮品展评会金奖。

1988年1月

荣获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金奖。

1662年1月

德和酒坊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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